Medical Service
医疗服务
医保人员就诊流程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1-07-06 09:30:19
       一、挂号。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和医保专用病历挂号。
       二、就诊。到相应科室候诊。
       三、门诊结算。参保人员刷卡结算,现金支付自负费用。
       四、办理住院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时,持乐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申请单、身份证、医保专用证历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管理办公室审批登记后,在住院收费室刷卡办理住院手续。
       五、预缴押金。预缴押金的多少,由医院根据病情确定,出院结算时,多退少补。住院期间预缴押金不够时,参保人员应及时补缴。
       六、检查单和药物审批。100元以上检查项目和部分贵重药品需到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审批。未审批或不符合使用条件的需自负。
       七、出院带药。1、急性不得超过7天量,慢性病一般不超过15天量。2、患有恶性肿瘤、血友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精神分裂症、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、高血压、冠心病、肺结核、糖尿病、慢性肝炎、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透和腹透等12种慢性病、老年病可放宽至1个月。
       八、办理出院。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时出示社会保障卡,向医院付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,即可出院。
       九、转院。符合转院、转诊条件的由主诊医生填写《转院、转诊申请单》,经科主任签字,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盖章后到市社保中心医保科登记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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